叁、滅定無心非無第八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四.八五 又契經說:意、法爲緣,生于意識──叁和合觸,與觸俱起,有受、想、思。若此定中有意識者,叁和合故,必應有觸。 【疏翼】 第一論主正破中,第六如經有觸難。 【述記‧卷二十四】 次、出違經。 引經可知。《成業論》說《十問經》也[1]。 依經難言:不诤觸體別有不有,但總令有「叁和合」因,然彼所許。以經中言「叁和合觸」,故令定有。 【論文】 四‧八六 觸既定與受、想、思俱,如何有識,而無心所? 【疏翼】 第一論主正破中,第七受等必俱難。 【述記‧卷二十四】 觸既非無,觸必緣于受、想、思故,應定相應,如何可言彼無心所?如經既爾,《成業》又雲:《十問經》中,受、想、行蘊皆觸爲緣,如何有叁和識,而無心所?如余爲比故。 【疏翼】 以上第一破有令無難中,第一論主正破訖。 【論文】 四‧八七 若謂余時,叁和有力成觸、生觸,能起受等。由此定前,厭患心所,故在定位,叁事無能,不成生觸,亦無受等。 【疏翼】 第一破有令無難中,第二經部救。 【述記‧卷二十四】 自下第二、經部之中有二師救︰一、無別觸:即叁和是觸故。二、別有觸數:叁和外別有故。 即今經部猶有二師,彼皆余時,叁和有力,無別觸故,能成于觸;有別觸故,能生于觸;以有或成,或生觸故;此是定前心等俱也。由此定前厭患心所,所既被厭,故在定位,叁事無能,隨彼二說,不成生觸[2]。既爾,此位亦無受等,不可以余不被厭位,而例此中。 【論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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