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識食能持身命即第八識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四‧一 又契經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不應有故。 【疏翼】 第二引經申其理證或依經附理十證中,第八「識食證」。于中有叁︰一、引經,二、遮余非,叁、歸本識。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叁】 下第八證、引四食經。 「識食」既成,即第八識。 謂佛初逾城出家,于外道尼幹子[1]所學修苦行。由彼外道懸頭、拔發、自餓、投岩,故佛六年日食麻麥。既知非道,便棄舍之,牧牛女邊,受乳糜食、受吉祥草。詣菩提樹,于其後夜,便證菩提。 彼外道等,見受乳糜,遂生誹謗,言破我戒。複聞證得無上菩提,伺佛晨朝入城乞食,便往試佛。先詣城門,既見如來,便爲問曰︰言證一法,世不能知,請爲具陳其義何者? 佛欲除彼無義苦行,乃報之曰︰一切有情皆依食住,正覺正說,余不能知。 外道笑曰︰愚者亦解,何言正覺?深生誹謗。 此經,即是彼時所說,大、小二乘,皆共信有。 雖總言「食」,破彼自餓,意許四種。無一有情一剎那中無四食者,即遍叁界、五趣、四生。 其中「識」者,即阿賴耶,是因緣本。佛悟諸法,密意說之,言雖在近,意在于遠。文段有叁,一如上解。 【論文】 四‧二 謂契經說:食有四種。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一陳自宗義。于中分四,第一出體中又二︰一、總標,二、別出。此即總標也。 【述記‧卷二十叁】 此則總標。下文有四︰初、陳自宗義,二、方破他,叁、結識食體,四、釋妨難。陳宗有四︰一、出體[2],二、法攝,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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