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引經申理證有異熟心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叁.叁叁四 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 【疏翼】 第二依經附理或正引經申其理證十證中,第二異熟心證。亦分爲叁︰一、引經,二、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叁、總結歸本識彰他義不成。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一】 第二、異熟心。 引經等,可知。然此中意,破經部、薩婆多皆得,即「八證」中,身受證故[1]。 【論文】 叁‧叁叁五 謂眼等識有間斷故,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 【疏翼】 第二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中,第一破計。于中又二,此,總破也。 【述記‧卷二十一】 下文有四︰一、破計,二、申義,叁、明身受,四、立異熟心。初有二︰初、總破,後、別破。 此爲二因立二比量,诤異熟體。 六種轉識中業所感者,非真異熟心。斷已更續故,有時間斷故。如彼電光、長養色等[2]。若不別言「業所感」者,有一分相符過,彼善惡心,說非異熟故;若不言「真異熟心」,即違自宗,自說亦是異熟生故。 或總非六識不應是真異熟心,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或有間斷,斷已更續故。此因皆是總非六識,言此諸識中不應說有「真異熟心」,故無相符過。 彼說命根五根等異熟者,必相續無間。一切時是業果故,斷已不續,故知六識非「異熟心」,非大乘中許眼根等是真異熟,彼宗說故。 此總非訖。 【論文】 叁‧叁叁六 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是異熟生,非真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