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觀釋論卷第七

《藏要》·欧阳竟无
安慧菩薩造 宋譯經三藏光梵大師惟淨等奉詔譯 觀法品第十八 復次僧佉人言.若如所說業及煩惱作者受者皆如乾闥婆城等無有實者此非道 理.然我我所而亦有體.諸外道計有我身相由身所攝諸大種與大種合諸根與諸 根合或心心所分别亦然.又或計我從思所成.餘心所法隨應所計有我我所。論者 言.此說卽是於諸藴中計執有我。論者頌言. 藴中若有我 有卽生滅分. 釋曰.如前所說以諸大種及彼諸根分别有身此不可得.隨有諸藴生滅法成此無 常義是中遮遣.亦復止其法差别故。又復若言從思生我.卽離苦樂等諸思法中無 别有我.次第起滅云何可見.無常性故遮遣常性.若於生滅分中有所成者卽無常 ******************** 性.如是決定止法自相。是故非大種與大種合非諸根與諸根合非識住識中根身 有我.以生法故.如外大種。若顯明所說此有過失.若不明說遮遣法故譬如瓶等無 我可得.又若不顯明者卽自比量相違。復[一]次毗婆沙人言.此無過失如是異藴别有 我體。論者頌言. 若異藴有我 有卽非藴相。 釋曰.自相不成故.何以故.聚色成藴此若有異卽應是常.常卽無作無作卽無苦樂 等法。此與不異相違.以無苦樂等違順法生.何以故.無受者故無思無覺無念無見 乃至無知等是中亦無諸法差别.若受等有異卽受者等此中不成.此乃遮遣無彼 受者。毗婆沙人又言.思等因思應有所得此無過失。論者言.不應因思而言有思.此 說唯有緣故.若有體思此何無過。若思與思合有所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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