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本大般涅槃经会疏卷第十五
《涅槃经会疏》·灌顶
大般涅槃经梵行品之二(卷第十五) 北凉天竺三藏昙无谶译 晋沙门慧严、慧观、谢灵运重治。 梵行品之二。 起卷是第二、明四心果。又为二:初、明三心极爱地果;次、明舍心空平等地果。旧二解:一云:三心未成,但共一果;一心已成,独得一果。二云:三心同是有行,故共一果;一心空行,独得一果。义皆不然。三心未成,何以得果?又四心同缘众生,同缘于法,同是有行;同缘无缘,同是无行。有无既同,三一应等。今亦一往别、圆两判:别者,即理而事,慈、悲、喜三与爱相扶,故制一果;舍心扶空,故独一果。若圆判者,上明一慈即悲、喜、舍,圆慈即遍一切诸法。无法不收,果岂隔别?特是文略,亦是互现(云云)。一、子地。文为二:初、明地果;后、论义。初、先唱章门;次、解释。 复次,善男子,菩萨摩诃萨修慈悲喜已,得住极爱一子之地。 初文旧云是性地,二云八地已上,三云是初地。今明不然。先明圣行,即是自行,已云初地;此明梵行,即是化他,先之自行,已入初地。化他何容但是性地?何容超至八地已上?斯皆若过若不及,正是初地证化他果。 云何此地去,是解释,先标两章。 善男子,云何此地名曰极爱?复名一子? 谓极爱一子,然极爱故一子,一子故极爱,不应有异。而今分别,极爱就心,一子就境,子非我内,故言外境。 次释中,凡举五譬:初譬释极爱;四譬释一子,结判分明。初如文。 善男子,譬如父母,见子安隐,心大欢喜。菩萨摩诃萨住是地中亦复如是,视诸众生同于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