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釋賴耶異名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叁‧一七六 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 【疏翼】 第二正廣解中,第二正解「舍」。 【述記‧卷十九】 下、正解「舍」。于中有二︰初、列異名,後、頌[1]以下,方正明「舍」[2]。 一切有情,皆有此體,故「隨別義,立種種名」,名非一故。于有情中,有成就此名、不成就此名,如下分別。 【論文】 叁‧一七七 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疏翼】 第一列異名中,第二別。于中分二︰一、四通一切位名,二、別位別名。初中分五︰一、說「心」名,二、說「阿陀那」名,叁、說「所知依」名,四、說「種子識」名,五、結通一切位。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九】 梵雲「質多」[3],此名「心」也。《攝論》第一雲:由種種法積集種子等[4],即積集義,是心義;集起義,是心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5],或能熏種于此識中既積集已,後起諸法;故說此識名爲心義──心、意、識中,「心」之心也。 何以得知「心」是此識?《攝論》[6]等雲:心體第叁,離阿賴耶識,不可得故[7]。 《對法》第二,亦有心義,與此不同[8]。彼攝法異,據一邊說[9]。 【論文】 叁‧一七八 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疏翼】 第一四通一切位名中,第二說「阿陀那」名。 【述記‧卷十九】 梵雲「阿陀那」[10],此雲「執持」──執持諸種、有色根故,此通凡聖。《攝論》第一雲爲「取所依」[11],唯在凡夫一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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