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观业品
《中论释》·麦彭仁波切
丁十七(观业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何为圣者种性?彼等无业,亦无业之异熟”等,宣说了无有业果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首先发难:轮回是存在的,因为轮回与业果的关系存在。如果所依的轮回不存在,则轮回与业果之间也不应该存在联系。如果积业者与受业者之间毫无关联,那么今世所造的业,又怎么可能在来世成熟呢? 为了证明业因果无有自性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随说他宗;二、对方避免常断边之理;三、驳斥无咎之回答。 己一(随说他宗) 分二:一、略说业;二、广说业之分别。 庚一、略说业: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所谓的业因果究竟是指什么呢? 首先,如果补特伽罗人我能够断除三门之恶行,行持四摄等利他行为,并以慈悲之心善待他众,像这样的思想行为也就是善法。该士夫的此等善行,将成为成熟后世悦意果报的种子,因为前者为后者之不共因。犹如由稻谷种子产生稻谷苗芽一样。 其次,我们应当了知,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对趋入恶行毫无戒备制止之念,并以妨害之心损伤他人就是非法。 所谓法的名称,也就是以护持自己的法相,拯救于恶趣之中,以及出脱于五道轮回并从而获得解脱涅槃三种含义而安立的。此处所指的“法”,即为第二种含义。 庚二(广说业之分别)分二:一、略说;二、广说分别之相。 辛一、略说: 大圣说二业,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 趋入真如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