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观十二因缘品

《中论释》·麦彭仁波切
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戊一、经部关联: 佛陀云“以缘起无生,故为缘起”等,宣说了无有十二缘起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关于品关联的注释,有以下几种观点:) 按照《无畏论》与《佛护论》两大论著的解释,本品的品关联应为: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你已经将趋入大乘胜义之法门宣说完毕,那么现在就应该阐述趋入小乘论典的胜义法门了吧! 本品的内容,即为针对以上说法的答复。 按照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中的解释,本品的品关联应为: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你们在前面已经讲过,任何人也没有宣说过一句法,这里[经部关联]又说佛宣讲了缘起之理,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难道(对你们的立论)不会有所危害吗? (本品的内容是为了说明,我们并没有否认现象,)而只是否认了“诸法以本体而存在”的观点。 按照月称菩萨的解释,本品的品关联应为: 如果对方提出:所谓“缘起”的含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本品的内容,就是为了介绍缘起的含义。我们在这里,却将本品的品关联解释为: 如果对方提出:依照你们的说法:“是故经中说,若见因缘法,则为能见苦,亦见集灭道。”那么轮回和涅槃,不就分别成了顺应或者违背缘起法则的法了吗?既然轮涅无二,那么轮回和涅槃的两种现象又作何解释呢?既然有寂无二,那么世俗名言又怎么会还灭呢? 本品的内容,就是为了宣说无而显现的缘起,或者是为了阐明“乃因真如法性而现见四谛”的观点。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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