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观苦品

《中论释》·麦彭仁波切
丁十二(观苦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云“苦以苦而空”等,宣说了无有痛苦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认为:人我是存在的,因为与其相关的痛苦存在。而且,佛陀不是也说过“领受之痛苦五蕴”吗?如果痛苦的所依——人我不存在,则痛苦的存在也就不合理,如同石女儿子的病痛不存在一样。 为了证明其不成立,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宣说他宗;二、阐述能损之理;三、以此理亦可类推他法。 己一、宣说他宗: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 如果对痛苦之因按四边进行划分,则数论外道等一部分人认为:痛苦是由其自身而产生的;佛教内部的大多数人则认为:痛苦是由其他因素产生的;裸形外道认为:痛苦是由自他二者共同产生的;顺世外道则认为:痛苦是无因而产生的。 也就是说,数论外道承许:痛苦是由痛苦自身而产生。有部论师则宣称:痛苦是由补特伽罗人我而产生。包括佛教内部与外道,都有痛苦是由与其本体相异的其他因产生的观点。而裸形外道却声称:痛苦首先是由身体而产生的,因为身体本身也就是痛苦,所以也就包含了自生;其次,痛苦也是由生命而产生的,因为生命是痛苦之外的其他法,所以也就包含了他生云云。 己二(阐述能损之理)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庚一、略说: 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 无论是痛苦由自生、他生、共生还是无因生的任何立宗,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合理的。 庚二(广说)分五:一、破痛苦为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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