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观六种品
《中论释》·麦彭仁波切
丁五(观六种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云“地界无自性”等,诠解了无有诸界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认为:地界等是存在的。因为它们的法相可以安立。 为了证明诸界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空界;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呵斥边执见。 己一(遮破空界)分四:一、遮破事相;二、遮破建立法相之理;三、遮破有实无实;四、总摄遮破成立之义。 庚一、遮破事相: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 如果对方认为:就连世尊也说过“大国王士夫补特伽罗具有六界……”,并且,它们[地、水、火、风、空]的法相——坚硬、湿润、暖热、动摇、无碍,都分别能以理而成立。(所以,地界等是存在的。) 如果法相能够成立,则事相就能够成立。然而,其事相并不能成立,因为能立等同所立。法相与事相之间是相互观待而存在的,并不是以本体而成立的。 以无碍法相根本不能建立虚空事相存在的结论。也就是说,在虚空的法相——无碍成立之前,以其法相而建立的事相——虚空毫许也不可存在。其理由是:倘若在法相成立之前,事相虚空存在的话,则有在此之前存在不具备无碍法相的虚空之过失。所以,这个道理不会存在。 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 若无无相法,法相依何成? (原译: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 无有法相的事相之法,丝毫也不可能在何时何地存在,犹如石女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