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四书改错》·毛奇龄
蕭山毛奇齡字晚晴又老晴 稿 章世法宗之 李成輅弘載 較 故事錯下 公山弗擾以費畔 弗擾,季氏宰,與陽貨共執桓子,據邑以畔。 陽貨執桓子,在定五年。若據邑以畔,則在定十二年。夫子爲司宼時,使子路墮費,而公山據費以畔。是時,夫子從定公登臺,方且遣申句須、樂頎下臺敺殺,親定其亂。而謂夫子被召,子路不悦,何一謬至此!據孔安國註,原云「與陽貨共執桓子,而召孔子」,並無「據邑以畔」四字。則貨執桓子,弗擾雖未共事,然逐仲梁懷,實弗擾使之,是以費宰而謀背君主,即是畔。時孔子未仕,因而召之。乃改「而召孔子」爲「據邑以畔」,則兩時兩事,俱不合矣。須知此「畔」字是謀逆,非 稱兵也。「以費」者,以邑宰也。 三桓之子孫 三桓,三家皆桓公之後。 上文「政逮大夫」,專指季氏。此以三家統承之,則季氏專政,而兩家同受式微之禍,非恒情矣。不知此三桓仍指季氏。古封建之世,創立宗法,凡天子、諸侯自爲一宗。而天子、諸侯之弟,必更氏易族,以别爲之宗,《禮》所謂「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諸侯」者。是以一君之弟,必以同母者立爲大宗,否則以長庶當之,稱之曰宗子,百世不遷。而諸弟之宗大宗者,又各立小宗,五世一遷。惟大宗世爲宗卿,而小宗不然。故桓公之子惟莊公爲君宗,而莊之同母弟季友則宗卿也。仲慶父、叔牙,長庶耳,雖皆公族爲大夫,然何敢與宗卿等!是以大宗、小宗俱各更氏,如仲孫氏、叔孫氏、季孫氏類。又各易族,如仲孫後之爲南宫、爲子服,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