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四书改错》·毛奇龄
蕭山毛奇齡字晚晴又名甡 稿 陳佑自曾 朱樟鹿田 較 故事錯上 舜五十而慕 言五十者,舜攝政年五十也。 「舜五十而慕」,此古《舜典》舊文之無可稽者。若五十攝政,則襲《史·本紀》「舜年三十徵用,五十攝政,又八年而堯崩」語,然又錯者。據《尚書》「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然而此三十年中,有歷試三年,《書》所稱「詢事考言三載」者;有攝相二十八年,《書》所稱「受終以後二十有八載」者。是受終、攝政在歷試三年以後,二十八載以前。先儒所定舜以三十三年攝帝位者,此是《書》正文,非如《世本·帝系》、《古史考》、《帝王世紀》之可以造異聞、爭各見也。且朱氏既註《孟 子》,自當以《孟子》文爲主。《孟子》曰「舜相堯二十有八載」,明明以攝政甚早,越廿八年而堯始崩,與《尚書》之「二十八載,帝乃殂落」正合。乃反據「五十攝政」、「八年而堯崩」之語以註《孟子》,《尚書》已矣,於《孟子》何居? 張文檒曰:「『三十在位』,據《尚書》歷試三年、攝相二十八年,已有三十一年,似乎不合。故孔安國謂歷試袛二年,以三十徵庸之年即當歷試之第一年,謂歷試從登用始也。如此,則以二年合二十八年,恰是三十。不然,歷試三十三,舜當以三十四攝政,多一年矣。」 舜相堯二十有八載。昔者舜薦禹于天,十有七年 楊氏曰:「此語孟子必有所受,然不可考矣。」 「舜相堯」,已見前一條矣。若舜之薦禹,則《尚書》「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不又云「五十載,陟方乃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