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藏要》·欧阳竟无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一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三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四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六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七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三十 附錄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四 尊者世親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一]分别根品第二之二 今應思擇一切有爲如相不同生亦各異.爲有諸法決定俱生。有定俱生。謂一切法 略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所.四心不相應行.五無爲.無爲無生.此中不說。今先辯色 決定俱生.頌曰. 欲微聚無聲. 無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餘根。 論曰.色聚極細立微聚名.爲顯更無細於此者.此在欲界無聲無根.八事俱生隨一 不減。云何八事。謂四大種.及四所造色香味觸。無聲有根諸極微聚此俱生事或九 或[二]十.有身根聚九事俱生.八事如前.身爲第[三]九.有餘根聚十事俱生.九事如前.加眼 注: [一]陳本卷第三. [二]陳本藏本次牒頌文有身根九事句.梵本文略. [三]三本次牒頌文十事有餘根句. ******************** 等一.眼耳鼻舌必不離身.展轉相望處各别故.於前諸聚若有聲生.如次數增九十 十一.以有聲處不離根生.謂有執受大種因起。四大種不相離生於諸聚中.堅濕煖 動.云何隨一可得非餘。於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