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一之六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元照
二、明众多法:初、举名相,二、依相解。若具成法,如十缘中已略示讫,就文但一、二法解。 二、众多人法标中,分文可解。若下,指具缘。如前对首、心念,并须具十是也。就下,示注文。 对首作法,义通二界。人唯别者,若对二人,反为非法。小众问边,此但对一,故开别成。纵忏堕下,例亦一人,僧中白和,因舍故也。 但对中,初牒文,若下,释义。初约小众反显开别成者,但得一人,余不集故。纵下,举舍堕释疑。 就众法对首中,人非则有,虽事或多,止是别众,或非数收。若论法事,随缘各异。如五人同住,作舍随事,一是所为,不入僧数;四初僧用,且得舍衣,一人受忏,二人非僧,破除并尽,余相如上;四人自恣,三人说戒,下至二人,都无欲法,俱名对首。约数则异,文须改革,不须谨诵。 众法对首中,初明人非。无非别众,非数所摄。若下,次明法事。初舍堕中,六人同住,尽行僧法;四人同住,唯是别法。今此五人,故通僧别。初舍后还,并是僧法;口和问边,即是别法。破犹简也。次说恣中,约数须改者。说恣对二人,则云二大德;自恣对三人,则云诸大德。一人如常, 义张小众对首,唯忏中品兰,三人得作,二人非众,余如上述。 小众对首,是今义开本,唯但对耳。 下文诫无乱者,世多诵语,少有义求,故事多蹇败,重诫劝也。 诫劝中蹇败,谓迟疑无所成也。 后明心念法中,举位分相,如文易识。 三、一人法标中,举位即文标,分相即注释。 但心念者,人事可知。下二心念。界同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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