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破假必依真難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二‧一二八 有作是難:若無離識實我、法者,假亦應無! 【疏翼】 大文第二廣釋第一頌前叁句中,第二略釋外難重淨此叁句。 【述記‧卷十一】 自下第二、釋外妨難重淨叁句,此[1]吠世師[2]難也。于中有叁︰初、敘難,次、破斥,後、結正。初中有叁︰初、總申難意,次、申理喻,後、結成難。此爲初也。 如上所言無實我、法,世間、聖教仍說有假,依何假說?不可假說牛毛而似龜毛,以其所似都無體故。 【疏翼】 此第一敘吠世師難中,第一總申難意訖。 【論文】 二‧一二九 謂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 【疏翼】 第一敘吠世師難中,第二申理喻。 【述記‧卷十一】 下、申理喻中:初、申難,後、申喻。此申理也。 謂立假者,必依叁法方可說假︰一、謂真事,二、謂似事,叁、共法[3]。 【論文】 二‧一叁○ 如有真火、有似火,人有猛、赤法,乃可假說此人爲火。 【疏翼】 第二申理喻中,第二申喻。 【述記‧卷十一】 申喻有二︰初、別[4]指,後、例指[5]。此即初也。 舉世叁事︰「如有真火」,名爲「真事」。「有似火人」,即是「似事」。「有猛、赤法」,說爲「共法」。火、人之上,俱有猛、赤,故名「共法」。 此中難意︰既有所變色等能似之法,有善惡作用等共法。即于叁中有似事、共法,明知心外有別真法名爲真事!若[6]無真火,不可說人似于火故。然似事中有法,無我;我但有名,無相分故;法則不爾,依他性故。 法,謂軌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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