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破隨眠爲不相應執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二‧五叁 有執隨眠異心、心所,是不相應行蘊所攝。 【疏翼】 破不相應有二,第二別破異計中,第二破大衆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化地部計。文分爲二︰一、敘計,二、正破。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 此是大衆[1]、彌沙塞[2]計。一說[3]等,同此[4],如《俱舍‧隨眠品》說[5]。 【論文】 二‧五四 彼亦非理。名貪等故,如現貪等,非不相應。 【疏翼】 第二破大衆部等中,第二正破。 【述記‧卷十】 論主破之。 此中量雲︰貪等隨眠非不相應攝。名貪等故。如現行貪等。 此中,貪、瞋、癡一一爲之,薩[6]婆多隨眠是纏現行法,諸部之中,此義最心粗也[7]。我今大乘隨眠,即是心、心所、第八識中諸染汙種,故以破之。非遮彼不相應,我即是相應,此非一異故。 【疏翼】 以上第二別破不相應行異計中,第二破大衆等五部訖。 【論文】 二‧五五 執別有余不相應行,准前理趣,皆應遮止。 【疏翼】 破不相應有二,第二別破異計中,第叁例破成實論師無表戒等、正量部師所說不失增長、正理論師所立和合性等。 【述記‧卷十末】 有余部執不失、增長,爲不相應[8],是得異名,此[9]如《成業論》正量部[10]。舊雲「不失法,如券」是也[11]。並破正理師和合性等[12],及破《成實論》無表戒等[13]。 【疏翼】 以上第叁廣破中,第二破不相應行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