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七卷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陈梦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一百十七卷目錄 算法部彙考九 算法統宗五〈衰分章第三〉 曆法典第一百十七卷 算法部彙考九 《算法統宗五》 衰分章第三 「衰」者,等也。物之混者求其等而分之,以物之多寡求 其出稅,以人戶等第求其差徭,以物價求貴賤高低 者也。 衰分歌 衰分法數不相平,須要分數一分成,將此一分為之 實,以乘各數自均平。 法曰:各列置衰,排列所求等次之位,副併共若干,為 法。以所分物總乘未併者。〈是前列衰〉各自為實,以法除之, 即得所問。 可約者,約分之;不盡者,以法命之。 一法:置所分物為實,併各衰為法除之,得一衰,以乘 各衰。 合率差分 今有銀一千二百兩買綾絹,議要「絹一停,綾二停。其 綾每匹價三兩六錢,絹每匹價二兩四錢,問二色併 價各若干?」 答曰:「綾二百五十匹,價九百兩;絹一百二十五匹, 價三百兩。」 《法》曰:置銀一千二百兩為實,另置綾價,以二因之,得 七兩二錢,併入絹價二兩四錢,共九兩六錢為法,除 之,得絹一百二十五匹,倍之,得綾一百五十匹。各以 原價乘之,合問。 今有銀一百二十一兩一錢七分五釐,糴米、麥、豆,議 要米一分,麥二分,豆三分;其米每斗九分二釐,麥每 斗八分五釐,豆每斗三分六釐,問三色併價各若干? 答曰:「米三十二石七斗五升,價銀三十兩零一錢三 分;麥六十五石五斗,價銀五十五兩六錢七分五 釐;豆九十八石二斗五升,價銀三十五兩三錢七 分。」 法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