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所緣論釋
《藏要》·欧阳竟无
護法菩薩造 [一]唐三藏法師義淨奉制譯 若言能令毒智人 爲令其慧極明了 及爲消除於罪惡 稽首敬已觀其義。 論曰. 諸許眼等識者. 於所棄事及所收事或捨或取.是觀察果故.所捨事體及顛倒因是所顯示。此中等 言謂攝他許依其色根五種之識.由他於彼一向執爲緣實事故。意識不然.非一向 故.許世俗有緣車等故.縱許意識緣實事境有其片分.亦能將識相似之相離無其 境.於眼等識境不相離得成就已方爲成立.是故於此不致慇懃。又復於慣修果智 所了色誠非[二]呾迦所行境故.及如所見而安立故.今此但觀聞思生得智之境也.如 斯意識所緣之境全成非有.此於自聚不能緣故.復緣過未非實事故.猶若無爲.爲 注: [一]原刻題號首有大字.今删. [二]Tarka 卽黠慧. ******************** 此等言攝五識身。若爾.根識引生所有意識斯乃如何。非此共其根識同時.或復無 間.皆滅色等爲所緣故。或緣現在此非根識曾所領故.斯乃意識自能親緣外境體 性.此則遂成無聾盲等.復違比量知有別根。此遮增色是所欲故.然於意識不復存 懷。眼等諸識色爲依緣而方有故.無表但是不作性故自許是無.本意如此。此於 所緣 將爲現量.是所取性故.深履邪途故.爲此正意遮所緣性.因便方遮斯所依性.同時 之根功能之色將設許之。言 外境 者.彼執離斯而有別境.此顯其倒.顯彼執有異事可取故言境也。如何當說或緣總 聚.由非總聚實事應理。誠如來難.彼自前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