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九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智圆
钱塘沙门释智圆述 文字品 上性(至)之字者。如来性是所诠常住之理,文字是能诠常住之教。理教相显,二品互明。文中凡有四十七字,十四字是音,三十三字是字。夫言字者,盖文字之总名。梵语恶刹罗,译言无异流转。或言无尽,无尽是字。字在纸墨,可得不灭。借此不灭,以譬常住。故字之为义,可以譬道。此案西域悉昙章,本是婆罗贺磨天所作。自古迄今,更无异书。但点画之间,微有不同耳。 悉昙,此云成就。婆罗贺磨天者,此云净天,旧言梵天,讹略也。 此是足满者,添足成满,非本来圆满也。 常、无常具足者,体虽双遮,即遮而照,故具二用。 四片合为一,果双非双,照两双成四,以此为满。如四片合 开一切字者,谓即字无字,无字即字,非字非无字,三谛互融,名开一切。如斯融摄,方名满字。岂同兴皇遮照不融,名满字耶? 文云下,正释三谛,自为三文,各先引经,次结义。初真谛中,先引经。 离半字逐满字者,世法名半字,佛性名满字。又九部为半字,大乘名满字。 次本对半下,结义也。 亦复无满者,所对既绝,能对亦亡,如对五寸之短,谈一尺之长,五寸既灭,长名何施?故经云:于一切法,无碍无著。即绝待意,半满俱无,是真谛义也。 当知字非字者,字即半满相待,非字即半满俱绝。 以无下,以绝待为满字,故知此满非对半得名。 次俗谛中,先引经。 悉是佛说者,下释二义,如下疏文。 次当知下,结义。即空而有,半满相待,其义宛然。 以正法为满字者,半满俱名正法,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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