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则 大印

《吉祥荟萃》·冈波巴
法王冈波巴大师又曾这样教诲说: 总的来讲,“大印”是没有什么分类不分类的,只是为了让瑜伽行者们,能够真正通晓“大印”的真实义趣,或者说,是为了让(那些虽已通晓“大印”之义,但)尚未证悟的人来证悟它,而暂时权且地将“大印”,划分为“俱生心性”与“俱生显境”这两方面来加以表述。 ◆ “俱生心性”,即是法身; ◆ “俱生显境”,即是法身之光。 另外,之所以叫做“俱生心性即是法身”,是因为“俱生心性”,远离一切有为戏论、远离一切颜色和形状,本性上就是无所造作更改啊!同时,“俱生心性”,其体性又是远离认知的,犹如虚空一般,周遍一切、没有心念、无所变迁,以“自性空而空”。 所谓“俱生显境即是法身之光”,是指远离因缘和合的、自自然然的,远离了犹如波浪般的“了知之光”,但却具有了忽尔的善、不善、无记等缤纷的心念这种情形本身。 那么,“俱生心性”与“俱生显境”二者,是一回事,还是有所不同呢? 对于尚未证悟究竟实相者而言,二者虽然看似不同,但是,对于依师教诲,已经证悟了究竟实相的人来说,却是一回事。这就如同檀木及其香味、太阳及其光芒、水与波一样,纵然香味飘遍诸处,却也不能超离檀木;纵然阳光遍照十方,却也不能超离太阳;纵是惊涛骇浪,却也不能超离水的本性。与此同理,“俱生显境”,也同样不能超离“俱生心性”。 能够证悟如上所说的方法,共有三个: 一、应该了解,从“什么都不是”这种本基,显现出森罗万象;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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