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伏斷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一○‧一 此十一障,二障所攝。 【疏翼】 第叁解十重障中,第二重以二障攝十一障總明斷位。 【述記‧卷五十八】 自下第二、以十一障即彼二障。文勢有叁︰一、總明現種伏斷位次,二、明斷頓漸,叁、釋四道差別。伏[1]斷位次中,初總即二障,後別解釋。此即初也。 體性寬狹,更無別異。十地所斷,雖但所知[2]俱品不行,即通二障。此即總訖[3]。 【論文】 一○‧二 煩惱障中見所斷種:于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 【疏翼】 第一總明現種伏斷位次中,第二別解釋。于中分叁︰一、煩惱障,二、所知障,叁、約七轉識中二障辨。初中複二︰一、見所斷種,二、修所斷種。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八】 下文有二︰初、明二障伏斷位次。後、釋妨難。 初中,先明煩惱障。以體性粗重[4],叁乘共斷,易可知故。 分別種子不論二乘,說菩薩者,「于極喜地,見道初斷」。以見道位體性稍寬,乃至相見道後得智起位久時,猶名「見道」。今簡于相,唯真見道。真見道中,唯取無間,惑滅、智生,故說「初斷」,非相見道亦能斷故。 然此分別煩惱現行,《瑜伽》五十八等說︰世間道唯伏俱生若愛、若恚、鄰近憍慢,不言能伏分別煩惱[5]。此據異生、二乘姓等說。 若直往菩薩,彼障現起,地前已伏。故前卷[6]雲︰「唯能伏除分別二取」──此在加行位;若資糧位,此粗現行亦能伏滅;二細現行即未能伏[7];至加行位,分別細者,亦皆能伏。由此菩薩正願勝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