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立唯識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一○‧一八九 此論叁分,成立唯識,是故說爲《成唯識論》。 【疏翼】 總釋叁十頌文具有叁分中,第叁釋結施願分。文分爲叁︰一、釋結「成」義,二、釋結「淨」義,叁、圓顯頌旨施衆共覺。此即初文。 【述記‧卷六十】 「此論叁分成立唯識」者[1],此下大段[2]第叁、釋結[3]施願分。即第二師[4]解論文。謂初一頌半、略明能變識相,次[5]有二十叁頌半[6]、廣明唯識,後有五頌[7]、明唯識位。 以佛說初、中、後善︰純一、圓滿、清白梵行,今同佛[8]教,故言「叁分」。如第一卷抄[9]釋,余文可解。 此中言「成」,即以教成教之「成」[10],即以理[11]成理。理實俱通,然依境、行、果[12],解「成」,如前[13]。解「理」體,「分別唯識性、相」義[14],如前第九卷初抄故[15]。 【論文】 一○‧一九○ 亦說此論,名《淨唯識》,顯唯識理,極明淨故。 【疏翼】 第叁釋結施願分中,第二釋結「淨」義。 【述記‧卷六十】 言「淨」者,謂從喻顯。如[16]真如性,雖本性淨,若不修習,淨無以彰[17],教、理,俱得[18]。如珠寶等,性雖光潔,若不磨瑩等[19],無以出光[20];如蘇迷盧[21]雖寶所集,無日輪回照,何以顯光?此論亦爾。 【論文】 一○‧一九一 此本論名《唯識叁十》,由叁十頌,顯唯識理,乃得圓滿,非增減故。已依聖教及正理,分別唯識性、相義,所獲功德施群生,願共速登無上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