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破諸相
《心经广义》·冯达庵
法相無窮。世間上一切事物,修行上一切境界,皆法相也。大般若經每列舉百數十種爲例,仍是擇要言之。本經更求簡易,世間法只取十二處,十八界;修行法只取小乘四聖谛,中乘十二支,大乘智與得而已。般若一現,諸相皆離塵垢。名之曰破,示不住著也。 大空本體豈惟無五蘊;實則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無一是有,不過各呈相當作用而已。 五蘊凡夫法也。不離執著,恒爲大空本體之蓋障。本體顯現,五蘊消歸烏有,則超凡入聖矣。此中妙境,雖不取著世間法,而亦不舍棄世間法。于不取不舍之間,即顯出世間法理趣,此一乘教了義也。若謂離世方能出世,乃叁乘教不了義耳。 世間法生滅無常;出世間法寂靜真常。所謂生滅無常者,一法之起,不知是幻;認爲有生(即是有質出現)。因緣力不能支持時,則認爲滅爲死。因緣力刻刻變異,原無永久支持之道;則謂之無常。世間一切事物,莫不如是。若能不隨因緣力起生滅之見,則頓現寂靜境界。既會寂靜,自無變化不已之迹,只見一味真如;是謂真常。 真會大空本體者,生滅無常之世間法固幻;寂靜真常之出世間法亦幻。一落名相,即屬相對法故。空中深契全體大用之妙,惟見一段真性流行;一切名相,無非暈影。所謂行深般若波羅密多境界,如是如是。 金剛般若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屬大喜境界(詳金剛經大義首章四節),亦即觀自在特性也。 金剛般若波羅密多經,內分六章:首章發菩提心,內分六節:第一節啓請(時長老須菩提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