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章 般若妙用 第二節 諸佛境界
《心经广义》·冯达庵
菩薩因地圓滿而證果位,則謂之佛。 佛爲佛陀之略稱;或譯勃馱,母陀,沒馱,乃至古作浮圖,及其他相類之音,皆同一梵字也;義爲覺者。覺有二釋: (一)覺察,對煩惱障言之;察其爲賊,知所防禦也。 (二)覺悟,對所知障言之;悟向被昏,今得通達也。由覺察可獲一切智;由覺悟可獲一切種智。具此二智,即名自覺。運以大悲,又名覺他。悲智並用,菩薩能之。一法未精,猶在因地。法法純熟,則名覺行圓滿;遂證佛果。 因地依般若波羅蜜多而修六度萬行。及功行具足,則般若波羅蜜多轉爲一切智智。依此智顯現叁種法身: 叁乘教從事行入手。未得般若波羅蜜多之前,即勤修六度萬行;艱苦異常。以布施忍辱爲主,先對治貪瞋(即從覺察入手)。其施也,一切所有均不得吝惜;乃至身命妻子皆應隨事舍之。難受之處,則持之以忍。經過兩大阿僧祇劫,乃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癡亦從而消滅。一乘教先會得深般若波羅蜜多(即從覺悟入手);然後進修真實六度萬行,故功行能速疾圓滿。同成一切智智,漸頓迥不相同。既得一切智智,叁種法身自然具足。 (一)自性法身 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即究竟涅槃道),爲受用變化諸身所依。寂然離相,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 自性法身,即一切法之自性全體也。此種法均本來生佛同具。但衆生未經練習,不能顯出;故獨曰諸如來真淨法界。非假曰真;非垢曰淨。法界者,一切法所依體也。約不生不滅而能任運示現生死無所留滯,則名究竟涅槃。受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