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封建财产之起源及其性质

《社会进化史》·蔡和森
封建的财产(La propriete feodale)有两种形式:一是不动产,如田庄采地第宅等,封建派叫做附身财产(Corporelle);一是动产,如年役徭役什一税及各种赋金等,封建派叫做非附身财产(Incorporelle)。 封建的财产是从集产村落社会产生出来的;她发达到一定的程度,便毁损了村落社会而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并且由此演进几百年之后才达到个人财产的真正形式,——即资产阶级的财产(La propriete bourgeoise)。所以封建的财产乃是上古血族集合财产和近世个人私有财产间的摆渡。 在一切封建时代中,地主对于农奴们所附着的土地财产并不能如近世资本家对于其资本财产一样,具有独立自由的使用权和享用权。土地不仅不能由封君买卖,而且是农奴们的代理相续人;地主对于土地只能按照习惯和法律相传授,此外绝不容许其有违犯旧习之余地。封君不仅对于上层阶级要履行各种义务,对于下层阶级也要履行各种义务。 怎样说封建的财产是从集产村落社会产生出来的呢?当承平而未发生继续不停的战争或外族入侵的时候,村落社会的生活是很平静而很平等的,首领(或酋长)与居民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战争不停的发生,则上述状况逐渐破坏;前此平淡无奇的族长地位至此便要变成为赋有许多必要特权的军事首领,村中居民不能不集中势力于其首领的保护与征调之下,由此徭役(如掘战壕,筑城垒……)赋税等必要服务随之而生,久而久之,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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