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四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禀案下、派办大甲站驿书吕洲,为遣领脱逃,拿获解案,禀请察讯究追事。缘前月十九日,因专跑勇温天送赴署,支领工食、行粮,计银十三元五角,〔书〕令回家取挪长衫、夹裘、短衫裤、小帽等件,于二十二日,在署起身。讵料该勇,见财晕心,突起昧良,思欲逃脱,乃于念二日至后垄,托站馆代其写信,到下书处报病,因信以为然。及至数日不返,打听,始知将饷项、衣物一切逃逸。下书曾经函致站务专书,请先回明在案。书疾,专人四处查拏,迨至二十八日回报,逃在彰属梧栖港。书随派勇,往查无讹,即将该逃勇,指交该地乡保。书向三皂请拨一、二帮伙,互为帮解。据蔡照称:伊无闲暇帮伙,与伊无预,不肯派拨。再三与相,又云:欲解费。是以迟至初二日,无奈转请大甲司,派差协差勇,抵解来甲。查检,银物俱逝。据称:银在后垄赌完,衣物至梧栖典尽,唯领簿三本、红簿二本存。似此恶徒,无良若是,罔法已极。合亟禀解赴 辕,恳请察追严惩,俾知有法纪,庶不敢效尤。理合据情禀解。伏乞大老爷电察,讯追施行。再此名系跑勇郑清荐补陈古之缺,有信可稽,合并声明。沾感。切叩。 计粘失单壹纸、郑日升信壹封。 分府陈批:已批李禄禀内,失单、原信并附。据称领簿三本、红簿二本尚存,究竟存在何处,着再明白禀复。 私记 私记 (同治十三年)九月初七日叩图记寓大由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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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九三付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十九日一一三○一-一下一章:第九五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四《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八四禀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一第八五保结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二第八六认充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三第八七分谕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一一二一七-四第八八出示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一一二一七-五第八九禀光绪二十年四月廿七日一一二一七-六第九○谕光绪二十年六月廿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一第九一出示光绪二十年六月廿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三第九二案由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案由第九三付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十九日一一三○一-一第九五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四第九六提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一一三○四-五第九七供词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一一三○四-六第九八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一日一一三○四-七第九九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五日一一三○四-八第一○○覆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九第一○一供词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一○第一○二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三日一一三○四-一一第一○三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三日一一三○四-一二第一○四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