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四禀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禀案下户粮税总书陈荣,为选举妥充,恳恩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注)。缘蒙前宪方遵照宪饬,原设有庄书额缺,以便稽查逃粮、越占等弊,业经各前宪举充妥办在案。但前庄书陈永等,并不遵章办事,致蒙叶前宪吊销。第查庄书催收,有关逃粮、匿契,未便久悬。兹蒙饬举,下书妥选,房下有帮书郑镜清、林成、陈华三名,在科房奉公有年,公事熟识,有家有室,堪充竹北一、二保、竹南一保庄书之责。如蒙俯准,理合取具认充、保结,粘连禀请。伏乞大老爷恩准给发谕戳,以专责成。沾叩。 计粘连认充、保结各壹纸。 〔批〕准予保充,候给谕戳承领,结式纸附。 私记 私记 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禀 戳记 县正堂刘、给户粮总书、陈荣戳记 (注)前面粘有纸条:「各保庄书额缺,仍照案派设,以专责成。即着粮总选举,禀候核夺。三月初七日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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