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诚伪及正确之考订
《通史新义》·何炳松
一、二种考订功夫之特殊条件 ——诚伪,变更原因,进行方法——正确、错误之原因,发见错误之方法 诚伪之考订与正确之考订论理显系二种不同之工作,盖其目的皆在于各得一种不同之结论也。诚伪之考订无非在于决定史料撰人所笃信者为何;然所得者不过一种心理之现象,即撰人之信仰是也。正确之考订在于明了撰人观察所得之外部事实为何,故其工作直入事实之实际。有数种历史之作品只须加以诚伪之考订已足;撰人之信仰为何既经决定之后,工作即可告成功;凡主义研究之为社会科学一部分者皆属此类也。是故吾人对于此二种考订功夫之特殊条件不能不先后分别加以分析之研究。 实际上对于所有外部事实之研究,此二种考订功夫并无泾渭分清之必要。实际上之目的既在决定事实真相之为何,则撰人之是否因缺少诚意或正确而以不可信之消息供给吾人,实已无甚关系。吾人所应注意者只在于决定消息之是否正确而已,而此二种考订功夫之结果则同归于一种特异之结论。是则就理而论,吾人先须研究此二种考订功夫之特殊条件,再描述其公通之作用,盖通常在实际上此二种功夫固常常合一者也。 吾人前曾述及所有考订之工作实始于分析,吾人对于史料必先事分析之功夫,即分成断语是也。吾人须将史料中所包之各独立断语分之使离而后分别研究之。吾人将知以此种记号所表示之断语必为真,其他则假,反之亦然。吾人须确明其为撰人一种独立工作之正确结果,至于其他断语则反是。吾人之考订功夫必须分别施诸此种独立断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