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本卷第三

《藏要》·欧阳竟无
無著菩薩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一]彼修差別分第六 如是已說彼入因果.彼修差別云何可見。由菩薩十地。何等爲十。一極喜地.二離垢地. 三發光地.四焰[二]慧地.五極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 如是諸地安立爲十云何可見。爲欲對治十種無明所治障故.所以者何.以於十相所 知法界有十無明所治障住。云何十相所知法界。謂初地中由徧行義.第二地中由最 勝義.第三地中由勝流義.第四地中由無攝受義.第五地中由相續無差別義.第六地 中由無雜染清淨義.第七地中由種[三]種法無差別義.第八地中[四]由不增不減義相自在 依止義土自在依止義.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義.第十地中由業自在依止義陀羅 尼門三摩地門自在依止義。此中有三頌. 注: [一]以下藏本魏本不分品.陳本作入因果修差別勝相第五.隋本作修差別勝相勝語第五.又分五章.此對治章第一. [二]藏本無此慧字.三本同. [三]此字依藏本及麗刻加. [四]魏本以不增減屬第八地.陳隋本以相土自在屬第九地. ******************** 徧行.最勝義. 及與勝流義. 如是無攝義. 相續無別義. 無雜染淨義. 種種無別義. 不增不減義. 四自在依義. [一]法界中有十 不染汙無明. 治此所治障 故安立十地。 復次應知如是無明於聲聞等非染汙.於諸菩薩是染汙。[二]復次何故初地說名極喜。由 此最初得能成辦自他義利勝功能故。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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