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卷第八末

《成唯识论述记》·窥基
Δ寅二广明十二支四。卯初能所引生二。辰初总标。 然十二支,略摄为四: 七能所引生料简诸论对释者,自下乃至「老非定有,附死立支」以来,是此能所引门。论自有文,不假悬解。论所无者,随文附出,即为四也。 Δ辰二别释四。巳初能引支二。午初出体释名。 一能引支。谓无明、行,能引识等五果种故。 第一能引中,初正出体释名;二别重料简。 「谓无明、行」者,出能引体。「能引识等五果种故」,释「能引」名。虽此二支与生、老死,为引因体,而前十支俱是因故,不可远望二果为「能引支」。故但望近所增之种,名「能引」也。 Δ午二别重料简二。未初正出无明行体。 此中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后世善、恶业者。 重料简云「此中」者,是简持义,如常分别。先解无明故。 谓诸无明,如《胜鬘经》有五住地,即见一处、欲、色、有爱及无明住地(CBETA 有本作色;有爱住地即为无色界的思惑)。前四烦恼障,能发诸业;第五所知障,不能发业。若汎言发身语,即此亦能。《佛地》第七︰「若所发业及所得果,皆所知障」。此论下言:第二地中断犯戒愚,即所知障亦能发业。唯望菩萨是染污性,望余不染,非善不善,不能招生。此无明支取发业者,谓能发起善不善业故。五无明唯取前四,前四之中有能发业,谓见道全、修道一分;不发业者,谓修道一分。 于发业中,有能通发总、别业者,有但发总报者,唯发别报者。今取兼发总、别,及唯发总报者,不取唯别。于中复有助、正发业。为简助业,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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