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颂疏记 论本第二十三

《俱舍论颂疏记》·遁麟
富春沙门遁麟述 依前二门者,谓不净、持息为二门也。 言为观修念住者,观者准此。五停心位,为止散动,偏修于止。尔时,假想观骨锁等,一想而住心,名之为止。四念住位,取身、受、心、法差别之相,又于身中而取种种差别之相,除其四倒,生如实见,故名为观。 言别想、总想者,此中唯以身、受等别观名别想,以四总观名总想,非约无常等行相为总、别也。初别想中有三:初以自相别观。 次共相别观,次总观四。 且初自相别观者,正理云:谓观察身内外十处,自性各别,从眼至触,一一皆有处自相故。如是于彼各别法中,有正智生,名观自相。此自相观得成满时,有道色起,尔时方立自相种姓身念住名。言且观身与余有为同非常者,此以共相别观,且说观身,余三准此。 言观身至一极微者,谓观色身,能造所造,五根五境,积聚极微之所成立,如是渐略后观,唯一极微,名身念住满。 观受心法至一刹那者,谓先观受等自性长短时节,乃至渐略唯一刹那时,名受等满。 言由念力令慧住境者,有宗义故。论云:毗婆沙师说此品念增故,是念力持慧得转义。如斧破木,由楔力持故。(此以果从因立名也。)故正理又立喻言:谓后后位善根增长,如畦中水泛溢漫流。 言或由慧力令念住境者,是论主释,故论云:理实应言慧令念住,是故于慧立念住名,随慧所观,念能明记故。 言所缘念住者,是慧所缘亦摄于慧,以尽所缘摄诸法故。 言相杂念住,能断烦恼者,此论无文,唯此义立耳。 有非俱有者,谓于所缘之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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