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两种真实
《佛教逻辑》·舍尔巴茨基
对于陈那和法称一系,知识的定义与存在或实在(这是两个可以互换的术语,都指终极真实)都是值得注意的。存在,真实存在,终极存在都只是指的效能(efficiency) [1] 。任何具有因果效能的就是真实的。无效能的则是假、是虚构。物理的因果联系首先是效能。存在、真实、有和事物都是它的不同名称,都是对虚构的否定。无论是纯粹的虚构,还是生起性的想象,凡有思想构造痕迹的都是虚构,都不是最终的真实。 燃烧的用来烹调的火是真实的 [2] 。其存在性因为有真实的物理效能并唤起生动的表象。表象的鲜明程度随距离这物理之火 [3] 的远近而有变化。即使此火只有一点,它的表象起码清晰到不失为真的程度,即是说,它是经得起视觉检验的当下存在。而非现在眼前的(absent)的火是想象出来的,既不能燃烧亦不可煮食,所以是非真实的火 [4] 。它只产生模糊的、抽象的、一般的表象。即令是我们最强烈的假想,它也缺少当下的生动性。表象的模糊的程度与想象力成反比例,而与距离远近无关。只有当下的现在的(present)“在此”、“现在”、“此”才是真实的,过去的任何事物都是非真实的。一切未来的、想象的、非现在的、精神的、名言的、一般的共相(无论其为具体共相还是抽象共相)都是非真实的。任何序列与关系,如果撇开其相对待的位置来看待,就是非真实的。只有具物理效能的现在刹那才是唯一的终极真实。 除了这种终极的直接的实在,另有一种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