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逻辑的范围和目的

《佛教逻辑》·舍尔巴茨基
“凡一切成功的人类行动都必然以正确的知识为先导,所以我们要研究它 [1] 。”这是法称给知识论所划定的范围与目的 [2] 。人的目标或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 [3] ,或者是欲求的、或者是要回避的某物。预期的行动 [4] 在于达到所欲而避开非所欲。正确的知识 [5] 是成功的知识,即是说,它跟随有决心或判断 [6] ,后者便会引导成功的行动 [7] 。那使人误入歧途的认识,即欺骗有知者的希望和欲求的认识便是错误的认识 [8] 。错误与疑惑 [9] 是正确知识的反面。疑惑是双重性质的。它可能是根本无知的怀疑,因为它全然没有决心和判断。这种疑惑便不会引起预期的行动。但它也可能包含了对成功 [10] 的企望或对失败 [11] 的了解。这也会像正确的认识一样,引导判断和行动,农夫并不能确信丰收,但他指望有好收成并采取行动 [12] 。他妻子并不知道有行乞僧人要来,不知道会不会要施舍给他为别人准备的食品,但她预料他不会来,所以罐子热在火炉上 [13] 。 法称的这个知识论定义与现代心理学所认可的定义相差不远。心理学被定义成精神现象学。精神现象的特性就是“对将来的结果的寻求及对所欲达到的目标的手段选择。” [14] 印度的这门学科只限于研究精神的认识现象、真理与谬误,限于人类知识范围。内心的情感成分不在研究之列。从认识的现象定义看,总的说认识活动中存在着(虽然它可以是微妙难言的)情绪,或者是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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