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佛教逻辑》·舍尔巴茨基
§1.何谓佛教逻辑 我们所理解的佛教逻辑是指公元六世纪至七世纪产生于印度的逻辑和认识论体系。其创立者系陈那与法称两位佛学大师。属于这一体系的文献有两类:一类是鲜为人知的处于酝酿阶段的佛教逻辑著作;再就是北方诸国关于这些逻辑著作的注疏文献。首先,就其含有关于论证形式的理论 [1] 而言,这一体系就足以称为逻辑。在印度,也跟欧洲一样,一种关于判断本质 [2] ,关于名言 [3] 及推理 [4] 意义的理论也是从论证的理论中自然发展起来的。 不过,佛教逻辑的内容更广泛。它还包含感性知觉理论。更准确地说,这是我们知识的全部内容中关于纯粹感觉活动 [5] 的理论,是关于我们知识的可靠性的理论 [6] ,关于我们的感觉与表象所认知的外部世界的真实性的理论 [7] ,这些问题通常属于认识论。因此我们有理由称这一佛教体系为认识论逻辑的体系。该体系的出发点是感觉论。感觉论是论证外部世界存在的确信无疑的工具。该体系进而讨论了一种相似相符 [8] 的理论。它说明了外部世界与我们通过表象与概念对外部世界进行的描述二者之间的符合。再之后便是判断、推理和论证的理论。最后还有在公共场合进行哲学论争的辩论术。因此这个体系包括了人类的整个认识领域——从最基本的感觉活动到极为复杂的论辩术。 佛教徒自己管这一科学叫逻辑理由的理论 [9] 或正确认识来源的理论 [10] ,或者就简单地称作正确认识的量度 [11] 。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