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廣叁受差別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五.二二六 此六轉識,易脫不定,故皆容與叁受相應,皆領順、違、非二相故。 【疏翼】 第二二門別解中,第二解頌第四句受俱。 【述記‧卷叁十二】 自下第二、解第四句受俱。 于中有二︰初、解因位受俱,後、解果位受俱。因位中,有二︰初、解本頌,後、別分別。 然此六識非如七、八,體皆「易脫」,恒「不定」故。「易脫」是間斷轉變義;「不定」是欣、戚、舍行互起故,皆通叁受。所以,如文。 【疏翼】 此即第一通叁受所以。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在解釋六位五十一心所後,始釋叁受雲︰ 此中,如能緣色、聲等六種識,隨其所應,與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一切心所有法相應。如是于樂、苦、非苦非樂叁種受中,亦遍與叁受相應。謂由喜、憂、舍所依色等,此生起故。 【論文】 五‧二二七 領順境相,適悅身心,說名樂受;領違境相,逼迫身心,說名苦受;領中容境相,于身于心,非逼非悅,名不苦樂受。 【疏翼】 第一解本頌中,第二略解叁行相。 【述記‧卷叁十二】 增上出生名根,故局;領納屬己名受,故通[1];領順、違境相──俱適身悅心、俱逼身迫心──別也,故成叁受。或身及心,俱通適悅,俱逼迫也[2]。 【疏翼】 以上第一解因位受俱中,第一解本頌訖。 【論文】 五‧二二八 如是叁受,或各分二:五識相應說名身受,別依身故;意識相應說名心受,唯依心故。 【疏翼】 第一解因位受中,第二別分別。于中分叁,第一以增減分別中,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