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總明第叁能變識相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五‧一五九 如是已說第二能變,第叁能變,其相雲何? 【疏翼】 第一有十四行頌半廣前叁句頌──此能變唯叁︰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明叁種能變識中,第叁有九頌﹝第八頌至第十六頌﹞釋了別境識第叁能變。 【述記‧卷叁十一】 自下、次解第叁能變。于中有二︰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1]。 【頌文】 五‧一六○ 頌曰: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爲性相,善、不善、俱非。 【疏翼】 第一有十四頌半廣前叁句頌明叁種能變識中,第二、舉頌正答。文分爲二︰一、舉頌,二、釋頌。此即舉頌。 【述記‧卷叁十一】 第二、舉頌正答。 就此能變,總有九頌,以九門分別︰第一、出能變差別,第二、自性,第叁、行相,第四、叁性,第五、心所相應,第六、叁受俱起,第七、所依,第八、俱轉,第九、起滅。唯有四頌,所明可知[2]。 然中間有「初遍行」等五頌[3],重明前相應法體非別[4]。分別六識之門雖有九頌,總束爲叁段︰一、明初四門,即此一頌[5]是。二、心所相應及叁受俱,次六頌[6]是。叁、依止俱轉起滅[7],後二頌[8]是。今初頌[9]中,有四門義[10],如文可知。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于第二能變後,當說第叁能變。是故頌曰︰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爲性相。 論曰︰「第叁」者,即略去「能變識」,言所余詞也。言「差別有六種」者,謂境性有六︰一者、色性境,二者、聲性境,叁者、香性境,四者、味性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