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破大自在天等執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一‧二○一 有執:有一大自在天,體實遍常,能生諸法。 【疏翼】 大文第叁別問別答第二別問答法中,又第叁外道小乘別問別破所取非有之初,是外道別問別破。于中有六破,已破數論勝論,今第叁破大自在天等執。 【述記‧卷六】 自下第叁、破事大自在天等執。即不平等因計也。 若言「莫醯伊濕伐羅」[1],是「大自在天」。若長言「摩醯伊濕伐羅」[2],是「事大自在天者」。如言「佛陀」[3],是「覺者」。若言[4]「抱徒憨」[5],是事佛者。今破事大自在天者執[6]。 彼計此天法身遍常,身如空量,無別居處。其[7]變化身別有住處。此中有二︰初、敘,後、非[8]。 大自在天:一體實有,二遍一切,叁是常住,四能生一切法。 初敘計也。 【論文】 一‧二○二 彼執非理。 【疏翼】 第叁破大自在天等執中,第二正破。文分爲叁︰一、總非,二、返征,叁、別破。此即初文。 【述記‧卷六】 論主總非。 【論文】 一‧二○叁 所以者何? 【疏翼】 第二正破中,第二返征。 【述記‧卷六】 他返征已。 【論文】 一‧二○四 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諸非常者,必不遍故;諸不遍者,非真實故。 【疏翼】 第二正破事大自天等者中,第叁別破。文分爲二︰一、破本宗,二、難救義。初中又二︰一、先立叁量,二、後立二量。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六】 自下、別破,有二︰初、破本宗,後、難救義。 初有五量[9]︰第一立量破其常住,從下向上爲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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