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別破小乘──正量部
《成唯识论疏翼》·韩镜清
【論文】 一‧二五九 余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如何非有? 【疏翼】 次破執法中,先五段科文破計,第叁外道小乘別問別破所取非有中,第一別問別破外道已,今第二別問別破小乘。 【述記‧卷七】 自下第二、別破小乘。于中有叁。初、總問,次、略答,後、廣破。即總問也。 大乘之余,即小乘也。若言「異識」,大乘亦成色異心故,今言「離識」,簡違宗過。 【論文】 一‧二六○ 彼所執色、不相應行,及諸無爲,理非有故。 【疏翼】 第二別問別破小乘執法中,第二略答。 【述記‧卷七】 即略答也。 心、心所等,稍同大乘,故且未破。 【論文】 一‧二六一 且所執色,總有二種:一者、有對極微所成;二者、無對非極微所成。 【疏翼】 第二別問別破小乘執法中,第叁廣破。 【述記‧卷七】 下、廣破也。于中有叁︰初、破色,次、破不相應,後、破無爲。以心、心所是能取故,體即識故,稍相近故,後總破內,方始破之。 破法之中,總有十一部顯義別破︰謂薩婆多[1]、經量部[2]、正量部[3]、大衆[4]、一說[5]、說出世[6]、雞胤[7]、上座[8]、化地[9]、飲光[10]、法藏[11]等計。自余九部宗類皆破。 就破色中有叁︰初、總敘外執色之類別,次、別牒破之,後、總結非有。此即初也。 「對」有叁種︰謂即所緣、障礙、境界[12]。初、所緣有對:謂心、心所于自所緣[13]。次、障礙有對:謂十色界。自于他處,被礙不生,如手礙手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