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法相宗(五)
《高级佛学教本》·方伦
十、三能变 据此宗的教义,宇宙万有,有情及无情,都是由识体所变现出来的:见分和相分,见分是见闻觉知,相分是一切境界。所有的见相二分,都是由八个识所综合变现,有分工合作之用,并非某一个识,所能单独生起的。这八个识,可以分作三类,三类中的每一类,都具有能变境的性能,所以称为「三能变」。 这中间:初能变的是阿赖耶识,其中某一业种子成熟时,即具有能变境界的力量,遇到增上缘,便变现起来了,所以名为异熟能变,次能变的,是第七末那识,这是说:业种子虽然成熟,然而也倚赖于末那识不断的执我,发挥它恒审思量的作用,然后境界才能存在,所以名为思量能变。第三能变的,是前六识,这是说:虽然七八两识,具有能变的性能,然而若没有六识依六根,了别六尘 (1),则境界亦不可能成立。例如熟睡之人,前六识完全停止,则境界虽有而亦不觉,必须睡醒后,前六识重加分别,而后境界乃复成立,所以名为了别能变。成唯识论,论识变有二种:一种是随因缘势力故变,一种是随分别势力故变。第八识种子生现行,是属因缘势力变,其力量极大,第七识及前六识,皆属分别势力变,其作用则比较的微弱。 十一、四缘生法 由阿赖耶识等,生起一切色心诸法,必须因缘具足,然后得生,故名缘生。缘有四种:第一因缘,是种子与现行,相薰习义,为生果的原因,故名因缘。第二等无间缘,即前念与后念,必须次第相续而起,体用齐等,而无间断,故名等无间缘,此缘但限于心法,不通色法及非色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