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二课、读经录要(三)
《高级佛学教本》·方伦
大般涅槃经 二十九、 菩萨守戒,虽不与女人和合,然而见女人时,相与言语戏笑,或虽不嘲笑,而闻女人璎珞环钏种种诸声,心生爱者。或虽不嘲笑,然见他人男女相逐,便生贪著。或虽俱不如是,而但欲生天,受五欲乐 (1);如上种种,皆名成就欲法,毁破净戒,污辱梵行。若有菩萨,清净持戒,而心不为戒,不为尸波罗蜜,不为众生,不为利养,不为菩提,不为涅槃,不为二乘,惟最上第一义故,护持禁戒,是名净戒具足。 三十、 若有聪明黠慧,能善分别,远离善友,不听正法,不善思惟,不如法住,如是之人,能断善根;又说无因无果者,是则名为断善根也。 三十一、 佛性有七事:一常,二我,三乐,四净,五真,六实,七善。 三十二、 有一比丘问佛:何以我常修道,而不能得果?佛命阿难,为之具好房舍,净洁修治,七宝严丽,悬绘幡盖。既具办已,而此比丘系念修道,不久即得须陀洹果,至阿罗汉果。佛因言:无量众生,应入涅槃,以所乏故,妨乱其心,是故不得。 三十三、 不净观能医贪,慈悲观能医镇,因缘观能医疑。 三十四、 婆私吒梵 (2),先修外道,佛告以色是无常,解脱色常 (3);受是无常;想是无常,解脱想常,行是无常;解脱行常;识是无常;因而大悟,即证阿罗汉果,入于涅槃。 三十五、 佛告先尼梵志:灭六根、六尘、六识、我慢已,乃有常乐我净。 三十六、 佛告迦叶梵志:若人舍身,未得后身,中间寿命,无明与爱,二为因缘,故寿命得住,若有众生,不燃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