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制度考
史部政书类·59 章
一、淡厅建始系雍正元年,以竹堑为厅治地。所管区域,南自大甲溪,北至三貂岭,东极内山,西抵海面。一、新竹城廓,系道光六年筑造。一、废淡厅,置台北府,系光绪五年。一、光绪五年置新竹县,分管竹堑、香山、新埔
目录
●竹城沿革
●新竹县衙门组织
●新竹县所设官员及差役
竹堑堡
香山堡
新埔堡
大仑堡
中港堡
●新竹县内所管之地堡名改称
由海边官站
由山中官路
●新竹县团练各局
●屯丁
●粮总存根款式及其它簿册
●紧要案件目录
●新竹县全年额征
应支存留各款银
●新竹县地亩及租银
减二成不入则田园
●治下各业户大租户及其管下小租户
●官有建物及诸庙宇
开销
开销
收项
开除番银项下
●学租所在及事由
利息减一分具禀
承借书院公款银五百元案
置买义渡田园
开除代给德记社谷款项下
开除
本城溪心霸庄佃户姓名每年应完租银
本城崁顶庄佃户姓名每年应完租榖
社尾庄佃户
下大安庄佃户
松仔脚庄佃户
给过孤贫口粮衣布姓名银数
●新竹营盘田租银
开销
●义仓榖石
新竹城林恒茂经理义仓榖之事
实在
城工店税事由
●隘租
●税契银两数目
收项
●充公田租其它官田官金
●抚垦局
●文庙出息条款
收项
开项
蜈蚣窝坑
开销
●救护船只章程
●地甲年籍姓名
●义冢石碑
新竹盐商具禀
商务章程
前新竹盐务委员奉加抽盐厘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