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支存留各款银

《新竹县制度考》
一、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内: 一、知县俸银四十五两。 一、门子二名、皂隶一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库子四名、斗级四名、民壮四十四名,共九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五百七十六两六钱。 一、圣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 一、春秋祭祀启圣公文庙、山川社稷邑厉等坛祠祭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 一、武庙祭品银一十八两。 一、文昌祠祭品银一十二两。又诞辰祭品银六两。 一、祈晴祷雨香烛银一两二钱。 一、习仪拜贺银六钱。 一、文庙、城隍社稷等坛修理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 一、新科举人花币旗匾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 一、会试举人盘缠银三十两。 一、进士花币旗匾银二两。 一、乡饮银六两。 一、县学岁贡生旗匾六钱二分五厘。 一、县前、大湖口、中港、杨梅坜等四铺铺司兵一十二名,共工食火炬银八十四两八钱一分六厘。 一、训导一员,俸银四十两。 一、斋夫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 一、门斗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 一、廪生四名,廪粮艰一十二两五钱七分三厘。 一、膳夫一名,工养银六两六钱六分七厘。 一、孤贫四十六名口粮银一百六十五两六钱。又孤贫衣布银二十五两零九分七厘六毫。 一、囚粮银二十两。 一、典史一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一、额廉银二十两。 一、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共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三十七两二钱。 一、岁、科两试考棚工料银二十二两二钱二分二厘。 钱粮…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