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城崁顶庄佃户姓名每年应完租榖
《新竹县制度考》
一、曾家公田应完租榖四石六斗六升八合。 一、曾加禄应完租榖三石九斗六升。 一、曾传(即振挑)应完租榖三石七斗二升。 一、曾竹、曾象共应完租榖一石零一升四合。 一、吴桃应完租榖四石六斗七升五合。 一、曾文宽应完租榖三石三斗一分九合。 一、曾水源应完租榖一石四斗四升。 一、曾和应完租榖三石六斗。 一、曾石应完租榖三石六斗。 一、曾茂应完租榖三石六斗。 一、林恒茂应完租榖三石六斗。 一、曾卑(即义美)应完租榖一石零三升七合。 一、曾象应完租榖三石六斗。 一、同应完租榖九斗。 一、同应完租榖三石三斗。 一、同应完租榖一石六斗五升。 一、同应完租榖三石六斗。 一、曾华士应完租榖二石一斗。 一、同应完租榖二石一斗。 一、同应完租榖一石四斗九升三合。 一、陈基应完租榖六石。 一、曾吟风(即象)应完租榖六斗。 一、曾样应完租榖二石四斗。 一、吴金泉应完租榖二石零四升。 以上共二十四佃,计完租榖六十八石零一升六合。 大甲顶龟壳庄佃户姓名每年应完租榖 一、王宗乃应完租榖四十石零八斗。 一、宋寅、宋赐共应完租榖十四石四斗。 一、宋盛宗应完租榖二十石零四斗。 一、李四美应完租榖十五石六斗。 一、林尚德应完租榖十五石六斗。 一、康致随应完租榖二十石四斗。 一、林安时应完租榖十五石六斗。 一、林祥记应完租榖二十六石四斗九升六合。 一、同应完租榖十三石三斗四升四合。 以上共九佃,计完租榖一百八十二石六斗四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