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销
《新竹县制度考》
一、水仙王二季祭祀值年炉主去榖一百二十石。 一、长和宫二季祭祀值年炉主去榖一百二十石。 一、宫内和尚全年伙食去榖三十石。 一、完隆恩地基去银四角。 一、完纳隆恩去银一十八元七角。 一、雇人出庄辛金银三十二元。 一、上元火烛鼓吹并杂费去银五元五角。 一、值年炉主去榖五十五石。 一、每年纳完钱粮去银一十九元九角三点三厘。 一、圣诞祭祀银六十二元一角。 一、宫内盂兰会去银五十七元五角。 一、圣母飞升诞共去银六十三元七角五点。 一、水仙王圣诞去银二十一元。 以上共计榖三百二十五石、银二百七十九元八角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