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的本義談因字形求本義的原則
《训诂学的知识与应用》·陆宗达
“武”的本義是什麽?這是歷代文字學家和訓詁家認爲平常而不足討論的問題。但是,細究諸家對“武”的本義的看法,實際上存在三種類似而不盡相同的解釋:第一種,認爲“武”的本義是軍武,即武力征伐;第二種,認爲“武”的本義是步迹;第三種,認爲“武”的本義是舞蹈。所以,在這個似乎不足論的問題上,實際上存在着分歧,尚需討論。而且,在因字形而求本義時,像“武”這樣似是而非却又並無定論的例子,絶非個别,還是很值得探討的。 一般説來,根據原始字形而求本義,必須符合如下幾個原則並具有與這幾個原則相應的條件: 第一,本義必須與字形相貼切,由此證明造這個字時,是根據這一意義來構形的。關於這一點,有兩方面的問題需要説明。一方面,語言産生的時代比造字時代要早得多,所以,造字時所據以構形的意義,未必就是在語言的詞中最早産生的意義,因而也未必是詞義引申的開端。但是,在文字没有産生之前的語言狀態,是很難全面考察清楚的,而造字時據以構形的意義,一般應是所能考察出的最早意義。另一方面,由於詞義的經驗性必然會反映在文字的構形特點上,所以,從詞的文字構形所體現出的詞義,又往往能較爲清晰地窺出原始詞義的面貌,並從而决定引申的方向。儘管我們無法確定與字形相貼切的詞義一定是詞在剛産生時的最早意義,但用它來推究引申義列,一般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武”的字形《説文》作“”,許慎以爲是個典型的會意字,因而在給六書中的“會意”下定義時就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