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周易集解补释》·曹元弼
漸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 崔憬曰:終止雖獲敦艮,時行須漸進行,故曰“物不可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 釋曰 止久必行,靜極則動,故漸次艮。 艮下巽上為漸。女歸吉,利貞。 虞翻曰:否三之四。“女”,謂四,“歸”,嫁也。坤三之四承五,進得位往有功,反成歸妹,兑女歸吉。初、上失位,故“利貞”,可以正邦也。 補 《京氏傳》曰: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進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得位,原有衍誤字,今正。進道明也。 釋曰 “漸”,進也,由漸而進,義莫著於女歸,男先於女,六禮備乃行。四體離為女,否三之四承五,實五使之與三易位。《襍卦》曰“女歸待男行”,是漸義,女歸以漸,則得位陰陽道正,故“吉”。此反消為息反否為泰之始,由是初正成家人,三權變受上成既濟,家道正可以正邦,故“利貞”。虞以漸者女歸之始,反成歸妹,巽成兑,兑女待艮男體震行乃歸。所謂漸,由漸而成歸妹,如漸之義,得正承陽則吉。女歸取歸妹,吉仍主漸言。京云“陰長陽消,柔道將進”,漸本否消卦也。風入山,土長木,漸進之義。九五得位,使陰進承陽,則反消為息之道,《彖》曰“其位剛得中”,謂五也。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虞翻曰:三進四得位,陰陽體正,故吉也。 補 “女歸吉也”,王肅本作“女歸吉,利貞”。《釋文》。 釋曰 漸與晉皆進,而所以為進者異,故言“漸之進”以别於晉之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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