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周易集解补释》·曹元弼
夬 《序卦》曰: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 韓康伯曰:益而不已則盈,故必決矣。 釋曰 張氏曰:“謂益道不已,必能盡去羣陰,故決小人也。韓康伯乃以為益盈而決,謬哉。” 乾下兑上為夬。揚于王庭。 虞翻曰:陽決陰,息卦也。剛決柔,與剥旁通,乾“揚”、朱誤“陽”。“王”,剥艮“庭”,故“揚于王庭”矣。 鄭玄曰:“夬”,決也。陽氣浸長至於朱作“于”。五,五,尊位也,而陰先之,是猶聖人積德,説朱作“悦”。天下以漸,消去小人,至於受命為天子,故謂之夬。朱、盧作“決”。“揚”,越也。五互體乾,乾為君,又居尊位,“王庭”之象也。陰爻越其上,小人乘君子,罪惡上聞於聖人之朝,故曰“夬,朱誤“決”。揚于王庭”也。 補 李翺曰:自古小人在上,最為難去,葢得位得權而勢不能摇奪,以四凶,尚歷堯至舜而後能去。嘗玩《易》之夬,夬一陰在上,五陽並進,以剛決柔,宜若易然,然爻辭俱險而不肆。葢小人在上,故繇曰“剛長乃終”是也。王得臣為《麈史》。 許氏《説文解字序》曰:夬“揚于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則忌也。 釋曰 鄭、虞義同,許斷章取義,據《象傳》“施禄及下”為説。決小人則經正民興,天下文明,故為宣教明化書契之象,義亦相因。 孚號有厲。 虞翻曰:陽在二、五稱“孚”,“孚”,謂五也。二失位,動體巽,巽“號”,離“光”,不變則危,故“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 釋曰 五坎體“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