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训纂卷三十四

《礼记训纂》·朱彬
奔丧弟三十四 郑目录曰:‘名曰奔丧者,以其居他国闻丧奔赴之礼。此於别录属丧服之礼矣。实逸曲礼之正篇也,汉兴後得古文,而礼家又贪其说,因合於礼记耳。奔丧礼属凶礼也。’正义:‘汉书艺文志云,汉兴,始於鲁淹中得古礼五十七篇,其十七篇与今仪礼正同,其馀四十篇藏在祕府,谓之逸礼。其投壶礼亦此类也。又六艺论云:“汉兴,高堂生得礼十七篇,後孔子壁中得古文礼五十七篇,其十七篇与前同而字多異。”以此言之,则此奔丧礼十七篇外既谓之逸,何以下文郑注又引逸奔丧礼,似此奔丧礼外更有逸礼者。但此奔丧礼对十七篇为逸礼内录入於记,其不入於记者,又比此为逸也。此一篇兼天子诸侯,然以士为主。’ 奔丧之礼,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 注:‘亲,父母也。以哭答使者,惊怛之哀,无辞也。问故,问亲丧所由也。虽非父母,闻丧而哭,其礼亦然也。’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 注:‘虽有哀戚,犹辟害也。昼夜之分,别於昏明。哭则遂行者不为位。’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 注:‘侵晨冒昏,弥益促也。言唯著異也。’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 注:‘谓以君命有为者也。成丧服,得行则行。’正义:‘此奉君命而使,使事未了,不可以己私丧废於公事,故成服以俟君命,则人代己也。’过国至竟哭,尽哀而止。 注:‘感此念亲。’正义:‘去时亲在,今返亲亡,故哭尽哀戚也。’哭辟市朝。 注:‘为惊众也。’望其国竟哭。 注:‘斩衰者也。自是哭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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