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训纂卷四十三
《礼记训纂》·朱彬
冠义弟四十三 郑目录云:‘名曰冠义者,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此於别录属吉事。’正义:‘世本云“黄帝造旒冕”,是冕起於黄帝。但黄帝以前则以羽皮为冠,黄帝以後,乃用布帛。其冠之年,天子诸侯十二而冠。故襄九年左传云:“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又云:“一星终也。”十二年岁星一终。其士则二十而冠也。曲礼云:“二十曰弱,冠。”是也。’○冠,古乱反。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於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 注:‘言人为礼,以此三者为始。’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 注:‘言三始既备,乃可求以三行也。’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 注:‘立,犹成也。’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 注:‘言服未备者,未可求以三始也。童子之服采衣紒。’故曰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 五经要义:‘冠,嘉礼也。冠者,首服既加而後人道备,故君子重之,以为礼之始矣。’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 注:‘国以礼为本。’故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注:‘阼,谓主人之北也。适子冠於阼。若不醴则醮用酒於客位,敬而成之也。户西为客位。庶子冠於房户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冠者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每加益尊,所以益成也。字所以相尊也。’正义:‘阼是主人接宾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