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三之六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元照
大门第四,约境明量,戒不可分,随人立四。 第四,数量标中,戒不可分,境量同故,随人立四、五、八、十具。 初就在家士女五戒所获多少。 如多论云:五戒相者,于一切众生,可杀不可杀,乃至可欺不可欺;一切众生,下至阿鼻,上至非想,傍及三千大千世界,乃至如来有命之类,皆得四戒。以三因缘,得十二戒。并以形期,三千界内,一切酒上,咽咽三戒。以初受时,一切是酒,皆不饮故。纵使入般酒尽,戒常成就,而不失也。 五戒正明中。初明情境。不可杀、不可欺者,或约境强,如佛、圣人等;或是境弱,如蠕动微物,不可淫、妄等;或不可亲,如诸天、余洲、余趣等。乃至者,须云可盗、不可盗,可淫、不可淫。阿鼻、非想,约竖论;傍及大千,据横说。小教境量,齐此而已。四戒,即前四支,依情境发。三因缘者,单历三毒。并下,次非情境。咽咽三戒,兼前共发。十五戒上,别列两境。纵下,总示。境灭戒存,如前句义。入般对情,酒尽即非情。 问:先受戒时,于一切女三境下邪,后取此女,犯戒以不?答:不犯。以于女上受非邪行,今自己妻依礼非邪。 初问疑,谓受时非妻,后娶成犯故。三境即三道。答中,本期离邪,无所违故。 问:杀盗随境,各唯一戒,云何于淫,遂分三境?答:随境行淫,皆有染故。 次问难上淫境,独异余戒,答文可解。 若尔,死有四处,亦应一身立四杀戒?答:不可也。随杀一处,诸根并死;可以随淫一境,余境同坏。故四死同一戒,一淫分三品。 难中,以杀难淫,应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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